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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 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

  雅安日报/北纬网讯 昨(26)日,市建我市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新闻发布会举行,立环发布《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境资件提级管雅安市人民检察院、源犯雅安市公安局、罪案作机制雅安市森林公安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辖试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宜宾、点联动工雅安、市建乐山三市开展对部门重大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工作的立环意见〉、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的境资件提级管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的源犯制定,标志着雅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联动工作机制初步形成,罪案作机制下一步工作中各单位将通过加强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辖试司法联动协调、信息共享和无缝对接,点联动工形成各司其职、市建相互衔接、协调配合、联动互动的环境保护司法联动新机制,为雅安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实施意见》主要分三部分,分别从“贯彻落实省法院、省检察院提级管辖试点工作要求;建立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联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工作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促进雅安绿色发展。全市两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森林公安局要按照市委美丽雅安、生态强市的总体发展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发挥司法职能,保障雅安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要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厉惩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严格慎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符合逮捕条件的,应当采取逮捕强制措施;依法严格适用缓刑,对被告人既没有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又没有其他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原则上不得判处缓刑。

  要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充分发挥财产刑在惩治严重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中的经济制裁作用,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依法追缴违法所得,既让犯罪分子在经济利益上得不偿失,同时剥夺其再次实施犯罪的经济能力。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要建立环境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查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联动工作有关情况,研究联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联动工作的对策建议;建立环境司法联络员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信息互通、工作总结,交流沟通和协调办理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有关情况,推进联动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办理动态,共同研究打击环境资源犯罪的对策措施,实现信息共享,分析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共同提高案件质量。

  此外,还要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制度,对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进行会商,针对案件性质、复杂程度、涉及范围、可能导致的后果等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协调解决案件办理中需要共同解决的问题,确保案件依法处理。

  记者 周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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